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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永元方舟子被判互侵 相道歉赔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5日14小时32分26秒 | 来源:北京晚报

自删微博互相道歉赔偿精神损失

本报讯(记者林靖)由转基因食品论战演变到网上白热化骂战,今天上午,打假名人方舟子与前央视节目主持人崔永元因此引发名誉权官司宣判,海淀法院一审认定方舟子、崔永元均有部分微博构成侵权,判令双方各自删除几十条侵权微博、在《新华每日电讯》、腾讯微博网站首页(连续24小时)向对方公开赔礼道歉;由崔永元赔偿方舟子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等;方舟子赔偿崔永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5万元等。

法官李颖宣读了判决书。上午开庭宣判时,方舟子和崔永元本人均未到庭。崔永元的助手称,崔永元在外地参加慈善活动。

李颖法官特别指出,双方的争议虽由“转基因”这一公共议题引发,但不意味着由此引发的恶意人身攻击也可受到“言论自由”的保护。崔永元、方舟子在其微博中均有一定数量的言论偏离争论的主题而转向人格攻击,恶意贬低对方人格尊严,应认定为侵权。崔永元称方舟子是“肘子”、“拽着它溜达”、“流氓肘子”等,侮辱、贬低了方舟子的人格尊严,构成侵权。同理,方舟子称崔永元为“疯狗”、“主持人僵尸”、“张嘴就造谣、说谎的家教”等,也明显超出了言论的合理限度和公众人物容忍义务的范围,贬低、侮辱了崔永元的人格尊严,构成侵权。

崔永元、方舟子对涉及科学、食品安全等公共议题的讨论中,方舟子、崔永元不是将精力放在深入研究、科学论证上,而是意气用事、各自投入大量精力用于相互抹黑揭短、人身攻击中,在损害对方名誉的同时,也造成自身公众形象的降低。

宣判后,方舟子方表示要“上诉”,而崔永元的律师则表示将“回去征求当事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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