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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不平灯不亮 老人摔成脑震荡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8日13小时37分44秒 | 来源:重庆晚报


本报记者介入后,市市政设施局和市照明局均表示愿担责

▲曾英躺在病床上

?曾英就是在这个大坑摔倒的

在九龙坡区滩子口往黄桷坪方向一处人行道,不仅路面凹凸不平,而且路灯也不亮。本月5日晚,56岁的曾英经过时,失足摔成脑震荡。究竟谁该这次事故负责?昨日,重庆晚报记者展开调查。

路不平灯不亮摔成脑震荡

昨上午,九龙坡黄桷坪铁路医院,曾英躺在病床上,右脸有大块擦伤痕迹。她说,5日她来到广厦城江界小区亲戚家作客,晚饭后于7点19分回家。

“天黑得早,路灯不亮。”曾英说,没走多久她感到脚碰到硬物,身体瞬间失去平衡,脑壳撞到栏杆失去知觉。经过短时间眩晕,她醒来发现,头、颈、脸都很痛,脚也搭不起力。哥哥周开树说,他接到电话到场时,曾英仍瘫坐在地上。

主治医生魏东称,曾英为脑震荡及软组织受伤,幸运的没造成颅内出血,但仍需住院观察,预计至少要3周到1个月才能康复。

路灯不亮已持续3天了

重庆晚报记者现场看见,事发人行道凹凸不平处,约1平方米大小,4块地砖散开高出地面约3厘米,周围还有残留的红色油漆痕迹。就在旁边,还有一碗小面打倒后未彻底清除的痕迹。这条路上,像这样的地砖凹凸或裸露情况还有3处,只是程度没有该处严重。

附近居民证实,前段时间这条人行道在修整,这些地砖凹凸或裸露处,均是施工遗留下的。至于晚上路灯不亮,最早出现在12月4日晚上,5日、6日晚上路灯也没有亮。

因周末路灯没开始维修

九龙坡区市政设施局杨家坪市政设施管理所所长黄国云称,经现场查看,事发人行道归重庆市市政设施局管理,路灯归重庆市照明局管理。

市照明局九龙坡片区相关负责人向先生称,该路段路灯不亮一事,他4日已通知施工单位处理。按规定,施工单位完成维修后有一年质保期,摔伤路人这事需找施工单位。记者立即联系上路灯施工单位——广东电白建设公司重庆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周先生。他称,4日确实接到照明局维修通知,但因厂家缺少材料且5日6日是周末,准备周一开始维修。“如果施工期间出了事,该我们负责,但目前还没施工,你要找照明局。”

采访中,重庆晚报记者对向先生和周先生两人提过同样一个问题:“既然周末两天无法恢复路灯照明,是否考虑在该路段设置警示牌说明情况?”

市照明局九龙坡片区向先生说:“要是立个牌牌,老太婆摔倒了,那我们不是全责哟?”广东电白建设公司重庆分公司周先生说:“我们又没施工立啥子牌牌哟?”

市政局出面处理善后

昨日中午,重庆晚报记者联系上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局九龙坡片区相关负责人。他表示,会马上联系施工单位尽快修复破损路面,同时派工作人员对伤人及家属进行慰问。

昨下午6时许,市照明局九龙坡片区相关负责人向先生来电称,目前市照明局已和市市政设施局衔接,先由市市政设施局处理伤者医疗费及赔偿问题,待妥善处理后,两个单位再进行责任划分。

重庆晚报记者 文翰 摄影报道

律师说法

设施局和照明局 责任划分五五开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陈健康律师称,此事故中,伤者作为成年人,没有打电筒走黑路,本身要负有一定责任。摔倒还有两个客观因素,即地面不平和路灯不亮,市政设施局和照明局的责任划分应该是五五开。至于市政设施局、照明局与施工单位的责任划分,与民无关。市民如遇到施工单位和管理单位“踢皮球”,可向上级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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