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用天然气、车用CNG价格下调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0日11小时22分12秒 | 来源:重庆晚报
非居民用天然气、车用CNG价格下调
主城的士取消1元燃料附加费,工业商业用气统一为2.14元/m3
昨日,重庆市物价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决定降低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重庆晚报记者获悉,不仅主城区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下调,而且随着全市车用CNG(即压缩天然气)的价格下降,今日起主城区出租车载客运行7公里(含)以上每车次1元的燃料附加也将取消。
按照现行价格管理权限,主城区以外的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相应制定。据初步测算,预计工业商业用户全年将减少气费支出约22亿元,减轻相关企业单位负担。
重庆晚报记者 李栋
工商用气
主城区经城市燃气企业转供的工业用气、CNG原料气、商业用气、集体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统一下调为2.14元/m3
工业及CNG原料气降低0.70元/m3
商业和集体用气降低0.82元/m3
叠加降价
对主城区具有调峰能力的工业企业用气在上述已降低价格基础上,叠加降低配气价格:
日均用气量5~10万m3的部分,配气价格降低0.10元/m3
日均用气量10~20万m3的部分,配气价格降低0.20元/m3
日均用气量超过20万m3的部分,配气价格降低0.30元/m3
●按月用气量实行阶梯价格结算
主城区居民生活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用气等(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价格不作调整,仍按现行居民用气价格1.72元/m3执行。
执行时间
主城区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从2015年11月20日起的用气量执行
车用CNG
全市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
由原3.97元/m3下调为3.27元/m3(按质量计算,由原5.84元/kg下调为4.81元/kg)
同时取消
主城区出租汽车载客运行7公里(含)以上每车次1元的燃料附加
投诉举报
在主城区坐出租车时如果发现司机在收费时依然要求乘客支付燃料附加,可打两个电话举报:
12358价格举报电话
96096交通信息咨询
执行时间
全市车用CNG终端销售价格下调和取消主城区出租车燃料附加从2015年12月10日零时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