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有计划培养一批“金牌”大状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2日13小时03分36秒 | 来源: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薛江华、通讯员张其明报道:为了破解律师执业中存在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老大难问题。11日,省政协召开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提案”办理协商会,省政府副主席梁伟发作为提案督办人,主持会议,来自省司法厅、法院、检察院、公安厅等10个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这次协商。
民进广东省委会在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提案》,提案中提到“法律赋予律师的职业权利尚未完备、律师执业权利在实践中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相关部门与会负责人作出了回应。
“以实施细则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具体实施。”省司法厅厅长杨江华表示,省司法厅已完成起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草案送审稿)》和立法说明,目前已向省人大内司委、省政府法制办报送送审材料,力争将其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
杨江华表示,目前公检法司都在推进律师服务平台的建设,但相互间大部分未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目前司法厅和省律协正在就此进行调研,并建议省政法委牵头,各司法机关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和工作职能,梳理可以提供的信息化服务项目,建立统一的集预约登记、资格审查、复制材料、查询统计、投诉建议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化服务平台。
杨江华透露,司法厅正在编制《广东省律师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广东省律师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有计划地培养一批在全省闻名、全国知名甚至全世界著名的“金牌”大状,鼓励广东的“名牌”律师事务所和“明星”律师“走出去”。
与会的不少单位的负责人也同时提到了极少数律师存在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为此,省司法厅也即将出台《广东省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程》。并计划在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出台后两个月内,制定广东的配套实施办法,进一步对律师执业行为予以规范。
“把法律规定的律师执业权利落实到位,不得滥权不作为,不得打折扣、搞变通!”省政协副主席梁伟发表示,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同时,要继续发挥律师在依法治省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他们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