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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考试将有十二大变化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3日10小时22分53秒 | 来源:成都晚报

包括驾照异地申领审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 “自学直考”或冲击五成以上驾校业务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昨日正式发布。《意见》将于2016年上半年部署实施,启动重大事项改革试点,2018年完成改革任务。

根据《意见》,将启动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进一步开放驾驶培训市场、实行自主报考、严格违规考试责任追究、实施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等27项改革举措。市公安局交管局车管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暂未接到相关文件,需待《意见》下发后,才可落实具体实施细则。

记者此后从长征、蜀安、路正、长城等多家驾校获悉,驾校方面早已开始关注该《意见》,并开始相关改革。“我们去年开始关注这项改革,并已有了相关措施。《意见》具体细则目前还未出台,但势必会对驾校产生冲击。”长征驾校校长杨奎说,针对《意见》提到的“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长征驾校一年前已开始施行,让他较为担心的是《意见》中涉及“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部分。“不知具体执行后,自学直考的限制条件是什么。如果相关部门缺乏监管,势必出现许多‘私人教练’,对驾校业务量的冲击至少是50%以上。”蜀安驾校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公司正在开会研究该《意见》”。

变化1

小型汽车驾驶学员在完成规定培训学时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培训学时和内容。

变化2

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变化3

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

变化4

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考试费在约考确定后收取,考生可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

变化5

实行考场开放,公布场地设施布局、考试流程和路线,允许考生考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

变化6

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

变化7

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将倒查考试发证过程。

变化8

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对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驾驶证的驾驶人,按规定体检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变化9

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变化10

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

变化11

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条件。

变化12

积极推进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驾驶证互认换领工作,逐步扩大驾驶证互认换领范围,满足我国公民出境驾车需求。

成都晚报记者 林姝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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