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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事业单位车改年底前完成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19日10小时44分57秒 | 来源:北京晚报

中央企事业单位车改年底前完成

事业单位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央企新购轿车禁止超过18万元


昨天,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发布中央事业单位和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其中中央事业单位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对参改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而央企采取配备公务用车方式的,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公务交通补贴。

?中央事业单位

车改·目标

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上半年完成。

各部门所属在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底前完成。

京外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属地化原则,与地方同步完成。

取消一般公车适度发交补

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等车辆,在确保节支的前提下,对参改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通过社会化方式保障其公务活动出行。

中央和国务院直属新闻媒体单位本级管理的新闻记者可根据情况由单位确定选择领取补贴或实报实销公务交通费用。

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及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由主管部门根据取消车辆数量、运行成本和改革前交通费支出情况,在节支的前提下,按照不高于同地区、同级别机关相应层级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的原则从严确定。不得既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又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严格按规定控制报销或发放人员范围,避免普遍发放交通补贴或允许限额报销的福利化改革倾向。

不得借车改名义新增车辆

各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服务部门可保留1至2辆后勤服务用车。各部门所属其他事业单位可根据业务保障和专业技术活动工作实际,保留必要的医疗救护、新闻转播、科学考察、技术勘察、检疫检测、环卫清洁等特定功能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必要的业务用车,保留的车辆要有预算。与主管部门机关同城异地办公的可根据需要保留1辆工作用车,用于机要通信、应急等公务,但不得借车改名义新增车辆。

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中央管理领导干部,由各部门自行选择确定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或维持原有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再配备工作用车。原配有符合规定标准工作用车,确因工作需要保留,应当经本单位职代会或党委会同意,报主管部门批准;其本人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等。

?中央企业单位

车改·目标

力争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中央企业集团总部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2016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公务用车与交通补贴

不可兼得

意见指出,中央企业应当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可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服务(生产)、商务接待、执纪等实际需要保留适当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

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通过配备公务用车保障履职需要;中央企业副职负责人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采取配备公务用车方式的,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公务交通补贴。

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如总经理助理等岗位)公务出行全部实行社会化保障,取消配备公务用车方式。中央企业根据岗位特点和生产经营实际,在有关部门核定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内,分档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取消为退休、离任或者调离本企业的人员配备的公务用车,不得为中央企业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其他员工、非本企业人员等配备公务用车。

新购轿车价格

不超18万元

方案要求,央企车改方案并未禁止购置新车。新购置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原则上要控制在购车价格18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商务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要控制在购车价格38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

改革后保留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原则上不高于中央企业副职负责人公务用车配置标准,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等原因必须配备较高标准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企业应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严格控制数量,集团总部原则上不超过2辆。

?中央事业单位

改革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

应急等车辆。

中央媒体记者

可由单位确定选择

领取补贴或报销。

机关服务部门

可保留1至2辆

后勤服务用车。

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主要负责人

不再配备工作用车。

补贴

按照不高于同地区、

同级别机关相应层级

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的

原则从严确定。

?中央企业单位

改革

主要负责人

配备公务用车

保障履职需要。

副职负责人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总经理助理等

岗位取消配备

公务用车方式。

取消为退休、离任

或者调离本企业

的人员配备的公车。

不得为中央企业集团

总部部门负责人

及部门其他员工、

非本企业人员等配备公车。

补贴

在有关部门核定的

公务交通补贴

标准上限内,

分档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车改·点评

部属高校车改深得人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家委员会专家王毅表示,“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再配备工作用车”的规定,很符合事业单位实际情况。“以部属高等学校为例,几乎每个学校领导都要配备专车和司机,一般校领导专车就要10多辆,这些用车一年的各项费用至少要在几百万以上。因此,部署高校事业单位进行车改非常必要和及时,深得人心。”王毅表示,事业单位车改杜绝了国有资产的浪费,有利于节约资源,提高事业单位的工作效能,预防用车腐败,有利于城市绿色出行,改善人居环境。

今天上午,另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年底完成改革的期限有很大的可操作性,因为部分国企已经提前进行公车改革,再依据此文件调整一些细节即可。另外,为了做到交通补贴及报销怎么保证报销不趋于福利化,应该在报销前写一份明细单,并经过办公室、主管领导、财务部门等层层审核。

车改·案例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

不再配车

已在国企工作五年多的员工李紫萍(化名)告诉记者,“我们集团是局级单位,公车改革前,副局级以上的领导可配1辆30万元以内、2.4排量左右的轿车。车改后,大多数公车都交出了,集团除董事长、总经理以外均不再配车。”

至于隶属于集团的二级公司,从前,其一二把手都可配有价值约20万、排量在2.0左右的车。集团三级公司一把手也配相似车型。但车改后,也都不予配车了。

不配车后有需要出行的公务怎么办?李紫萍说:“要提前约单位公车,办不是很急的事要自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从“领导专享”

到部门公用

在另一家大型国企集团总部工作的员工王勇告诉记者,一直以来,自己所在部门都是有4辆公车可供使用,其中2辆基本是部门主管专用,即部门领导出去办业务有固定车号的车可用,其余员工则合用另外2辆。

因为车改规定,上个月,该部门交出2辆公车,由集团统一处理。现在,部门共有2辆公车可用。“不同的是,这2辆公车不再是领导专用车,而是部门所有人办业务的公车了。部门规定,这2辆车只能办业务用,而且登记制度更加严格了。办完业务必须把车开回公司,上下班绝不能开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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