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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乡村任教5年可晋升一级教师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0日10小时07分03秒 | 来源:重庆晚报


重庆晚报讯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联合印发通知,明确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本科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满5年可以直接晋升一级教师。

通知明确,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同或相近,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后,初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时,硕士研究生乡村学校任教满1年,可初定为一级教师;本科毕业生乡村学校任教满1年,可初定为二级教师;本科毕业生乡村学校任教满5年,可直接晋升为一级教师;专科毕业生乡村学校任教满2年,可初定为二级教师。

对于达不到规定学历的乡村学校教师,具备专科学历且在乡村学校任教满25年,可申报正高级教师;具备中专(中师)学历且在乡村学校任教满20年,可申报高级教师。

此外,乡村学校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免考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村校、教学点及区县内个别条件同等艰苦的中心校教师,申报高级教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不作论文发表和课题要求。

本科、专科、中专(中师)毕业生,在乡村学校任教分别满10年、15年、20年的教师,评定高级资格后,使用特设岗位聘用。本科、专科、中专(中师)毕业生,在村校、教学点任教分别满10年、15年、20年的教师,评定中级资格后,使用特设岗位聘用。使用特设岗位聘任的教师,在乡村学校任教的聘期不得少于5年。

我市纳入乡村教师岗位补助计划范围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都可享受以上倾斜政策。

重庆晚报记者 汪一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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