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能否“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1日13小时46分06秒 | 来源:新民晚报
程绩
今年以来,为推进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部分地方政府相继出台细则。但在一些地方,带薪休假已开始趋于“强制性”,拟将休假情况与单位、个人考核、评优等挂钩。比如兰州规定,凡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应休不休,年休假补贴不再发放。“不休假不能评优”,引发讨论。
“落实带薪休假要增加人力成本,不强制、管得不严,企业当然不会落实,带薪休假的落实需要强制执行来保障。”
——智通人才市场就业顾问王茜
“带薪休假虽是一项法律制度,但因其缺乏硬性和强制性,执行力度并不够,这才导致现在也没办法落实到位。政府应加大带薪休假的执行力度,加大劳动监察部门主动监督和追责力度。”
——湖南省旅游研究院院长、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院长夏赞才
“当下,中国正逐步进入‘普遍有闲、全民休闲’的社会,带薪休假制度确实势在必行。但若强制将带薪休假制度纳入到地方政府政绩考核范畴,一味追求落实率,则可能走入另一个极端。加强宣传、分类分批、审慎推进带薪休假制度方为上策,切不可‘一刀切’了事。”
——重庆大学博士生导师曾润喜
“即使可以强制落实,但带薪休假只是《劳动法》中的一个普通条款,其中规定的劳动者的权利,比带薪休假更重要的还有不得强制劳动、不得强制延长劳动时间、不得克扣工资、不得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得不上保险、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等。因此强制执行带薪休假制度是非常不科学的。”
——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刘思敏
“归根结底,还需要建立劳动者和公共机构之间的通畅渠道,使劳动者在权益受侵的情况下顺利获得制度层面的救助。”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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