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司机乘客车窗抛物将被查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8日15小时40分18秒 | 来源:重庆晚报
重庆晚报讯 车窗抛物现象在道路上屡见不鲜,重庆晚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了解到,为了营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安全,从今日起,我市将开展“拒绝车窗抛物”专项整治活动。
即日起,每日7时至10时,主城区交巡警各支队将以城区主干道为重点,联合辖区市政部门执法人员,设置至少2个固定检查站,在检查站又设立“车窗抛物”检查站牌,严格依法查纠车窗抛物行为。
在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中,除了固定检查站外,各交巡警支队也对城区干道进行动态巡逻,加强辖区日常车窗抛物行为的查处。据悉,司机车窗抛物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处200元罚款,并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驾驶人记2分;乘客车窗抛物行为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6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的规定处50元罚款。
重庆晚报见习记者 张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