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晴高温冲破40℃,高温补贴领了吗?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1日09小时50分49秒 | 来源:重庆晚报
市地税局:高温补贴有的还要纳税
▲高温天气,美女着清凉装上街(资料图)
重庆晚报讯 这几天,重庆连晴高温冲破40℃。据市气象部门预计,高温模式还将持续一周。市人社局介绍,今年我市高温津贴政策没有变化,最高标准为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最多可领20元/天的补贴。可你知道吗?高温津贴的发放,有的也要纳税。
高温津贴怎么发?市人社局表示,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室内作业的人员,高温天气期间工作场所温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天最多可领20元补贴(劳动者已经依法享受高温作业岗位津贴的除外)。
据了解,自2011年9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
那么,市民领到高温津贴需要纳税吗?“这要区别处理”,市地税局提醒,高温津贴若随同工资一并发放,则无须区分,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若单独发放,则需区分:向全体职工发放的,属于职工福利费,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税前扣除;向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发放的,属于职工劳动保护支出,可以全额税前扣除。
重庆晚报首席记者 周小平 实习生 贾艳霞
欠税进入信用系统黑名单 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
重庆晚报讯 欠税、助学贷款拖欠不还、银行按揭贷款不及时按期还款……这些失信行为,一旦进入信用系统黑名单,失信人的生活和工作都将受到影响,甚至连政府采购都不能参与。
与此同时,财政部门应当在评审专家选聘及日常管理中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不得聘用为评审专家,已聘用的应当及时解聘。重庆晚报记者 万里
这些个税知识与你钱袋子有关
生活中,小伙伴们的收入比如住房公积金、误餐补助等,它们需要缴个税吗?哪些能够抵扣个税?这些你是否清楚。日前,市地税局通过公众信息平台发布相关提醒。
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关键词 大病统筹保险金
按照相关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市地税局提醒,大病医疗统筹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列举的基本保险类,因此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能在税前扣除。
关键词 误餐补助
员工个人取得的误餐补助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市地税局提醒,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过,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关键词 充话费送手机
移动公司充值送手机的活动中,对于个人受赠的手机,是否需要计征个人所得税呢?
据了解,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因此,对于个人购买话费受赠手机的行为,不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重庆晚报首席记者 周小平 实习生 贾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