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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应休未休应发3倍加班费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5日12小时29分09秒 | 来源:北京晚报

本市发布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

年假应休未休应发3倍加班费

 

本报讯(记者代丽丽)你知道吗?年假是应该企业主动安排而不是个人申请才算数的;错过当年的年假是可以跨年补休的;如果应休未休,企业还应该支付3倍加班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发布了本市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从这些案例当中可以发现很多平时被忽略的劳动法规,而这些往往直接涉及到员工的切身利益。

据介绍,截至8月底,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已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6万件,同比增长19.7%。从仲裁诉求看,86.9%的争议诉求涉及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等直接经济利益;从案件涉及的企业类型看,90%以上的争议发生在非公企业。

在十大典型案例当中,有两个案例格外引人关注。其中一个是“医疗期内终止劳动合同不合法”。这与前不久发生的甘肃教师刘伶利在患癌之后即遭工作单位开除的事件有一些相似之处。专家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在医疗期内,劳动者依照相关规定享有获得病假工资、相应医疗待遇等权利。

还有一个案例涉及到的是带薪年休假问题。这个案例的当事人关某在某酒店从事后厨工作,两年后结束了劳动合同。关某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提出,其工作期间未休过带薪年休假,酒店应按照其未休年休假天数向其支付3倍工资作为补偿。而酒店认为,关某工作期间从未提出过休带薪年休假,且酒店的规章制度规定带薪年休假跨年不休即作废,所以不同意支付未休带薪年休假的补偿。

专家分析说,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劳动者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劳动者年休假。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享受年休假。是否休年休假应由单位统筹安排,而不以劳动者提出休假为必要条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但是劳动者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只支付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而无须另外支付未休年休假的补偿。对于劳动者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本案中,某酒店已向关某支付了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故只需按照关某未休年休假天数向其额外支付2倍的工资作为补偿。J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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