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收小费代替进店 你干不干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6日10小时44分06秒 | 来源:重庆晚报
▲导游服务好,你愿意给小费吗?(资料图片)
日前,国家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肯定并支持推广导游薪酬制,其中提到“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被解读为“导游小费合法化”的依据。
导游获取薪酬的方式是否需要改善,合法的小费能否起到应有的作用呢?昨日,记者采访到多位业界相关人士及行业协会。
重庆晚报首席记者 彭光瑞 见习记者 彭冰儿
导游小费合法化 是尊重也是保障
“小费并不是强制的红包,主要还是游客对导游服务工作的一种认可。”重庆中旅集团总经理廖伟告诉记者,《意见》中的这一规定,业内普遍认为是小费合法化的信号。
廖伟认为,在许多服务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客人在享受了优质服务后给予服务人员小费表示认可,已是一种礼节。释放“小费合法化”信号,是促进中国旅游行业与国际旅游市场接轨的合理措施,也是对导游工作的尊重。
对于旅行社是否会强制要求游客给小费的问题,廖伟表示,小费合法化的前提本就是基于游客自愿,旅行社不会在合同里强制要求给小费,但会在《出团须知》里建议游客如果满意导游的服务,请适当给一些小费。
廖伟说,“出境游或在接待外国游客国内游的团中,旅行社已经有关于小费的建议,下一步可能在普通国内游线路中进行规范。”
廖伟表示,旅行社在遵循游客自愿的原则上会给予一定小费标准的建议,主要会根据旅游目的地消费水平高低、出团时间长短、跟团人数多少来给出具体的建议。
廖伟告诉记者,一些收费较高的“精品团”已经把服务费纳入到团费里,原则上不会要游客再付费,但很多报价较低的优惠团、特价团,合同里写明了未包括导游及司机的服务费,建议游客能理解导游服务人员的工作,适当给一些小费,鼓励导游提供优质服务。
用小费代替进店 目前做起来很难
“若是以此规范市场,减少或代替旅行中的进店消费,这种方式难以奏效。”一位旅游界资深人士告诉记者,导游“零工资”的情况几乎成为众所周知的秘密。
他介绍,除了一些纯玩、零购物的旅行团,旅行社会给予导游每天200-300元的补助外,大部分旅行社不会给导游支付薪酬,而是通过进店购物提成赚取费用。
这种方式给了导游很大的挑战,但根据线路的不同,一些导游也有赚取不菲收益的机会。比如欧洲线路导游中,比较成功的年收入能达到数十万元。
不过,这并不代表领队或导游从游客身上盘剥了多少利润。目前的操作方式,导游主要收入是从当地商家提成中获取。也就是说,游客即使自由行前往当地,购买特产或奢侈品的价格并不会比跟团便宜,旅行团通过提供大量的人流量提高商家的营业额,商家在营业额剧增甚至翻倍的情况下,将部分利润作为导游的返点。这样的操作方式导游有一定的风险,但从长期来看,导游的利润是比较可观的。
因为有这样的前提,他认为若要由旅行社支付导游工资以及由游客支付导游一定数额的小费,目前看来不足以填补商家的返点,这样反而会导致低价团逐渐消失,游客成本上升,同时导游并不一定会领情。
所以,在他看来,从导游的收入上说,小费很难代替进店,且操作不当容易引起更多的矛盾。
导游收小费需要细化
“导游和游客的矛盾已经十分尖锐,通过解决导游薪酬缓解矛盾比较迫切。”市导游协会会长徐锐峰说,导游薪酬无法得到保障,导致过度进店消费、强制消费的现象。
《办法》中提及合法给予导游一定数额小费的情况,徐文峰认为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首先是难以确定小费的数额,其次怎样界定导游的服务是否到位?根据国人的消费习惯,其实很难说服其给予导游额外的费用。
另外,若可以合法收小费,不排除一些素质较低的导游将此作为依据索要小费。所以,需要一个比较详尽的规定,约定好哪些情况可以支付小费、小费的数额以及上限,哪些情况可以拒付小费,发生分歧之后的解决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