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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起警方集中清理整治犬只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9日11小时16分31秒 | 来源:重庆晚报

      遛狗不拴狗链带狗乘公交等行为可能受处罚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获悉,全市公安机关9月15日至12月15日开展为期3个月犬只集中清理整治行动。

     城区养犬人定期年检

     警方介绍,行动中,警方将会同社区居委会、辖区单位、物业公司等全面开展犬只底数摸排,督促养犬人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查验《重庆市养犬登记证》。

       根据各区县养犬管理区域划分,在重点管理区(一般主要指城区),查验《重庆市养犬登记证》,要求养犬人定期年检;对未办证犬只,在免疫有效期的,当场进行犬只登记,核发《重庆市养犬登记证》;未免疫或免疫失效的,下发《养犬登记告知书》,督促养犬人为犬只免疫后到派出所登记办证;在一般管理区,督促养犬人进行犬只免疫,对未免疫的,派出所要及时通报社区及街镇农业兽医部门。

       重点查处违规携犬外出

       警方称,整治行动将重点查处遛狗不拴狗链、带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行为。对已送达《养犬登记告知书》后逾期仍未免疫、饲养烈性(攻击性)犬不按规定张贴警示标牌、遗弃犬只以及犬只扰民、伤人的行为也在重点整治范围之内。

警方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者最高可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的收容其饲养的犬只,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坐出租要征得的哥同意

       哪些属于违规携犬外出行为?治安总队民警介绍,根据《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养犬人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医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影剧院以及商场等设有犬只禁入标志的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乘出租车也应当征得的哥同意;携犬乘坐电梯应当装袋(笼),或者怀抱、嘴戴套;重点管理区域内携犬出户须束长度不超过1米的犬链,且由成年人牵领。

      重庆晚报记者 黄河 实习生 史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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